本报讯从有关部门获悉:北京市正从四方面入手,建立健全街道财力保障机制,以求从根本上解决经费不足问题。新年伊始,北京的街道干部已全部开始“吃皇粮”。
据介绍,这四方面措施包括:进一步完善现行的区、街税收分成体制,各区要根据街道职权、事权的需要,确定街道财力在城市维护、文化教育、体育卫生、民政等行政管理方面的支出范围,合理确定分成比例;市、区两级财政划出一定的城市管理专项资金,按每年新增财政收入的1—2%,投入到城市管理和社区建设,减轻街道在建设项目上的支出负担。同时,要根据辖区经济发展水平,人口、面积、环境等因素,通过转移支付手段合理平衡管理成本,解决各区、各街道之间财力不平衡问题;建立专项管理经费下拨制度,市、区两级用于社区绿化、环卫、市政等方面的专项经费相应拨给街道办事处集中管理,专项用于街道各专业部门的定向支出;市、区设立城市管理奖,根据城市管理的实绩和水平,每年评出一批街道和居委会予以表彰和奖励。
记者了解到,改革后对街道投资开办的企业和市场,要按照“党政机关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”的要求,一律上交区联社和其它经济组织管辖,不再由街道直接管理,各区不再向街道下达街属经济指标,街道干部不再兼任企业的领导职务。改革方案对街道财政的管理和监督提出了严格要求:街道预算外资金一律纳入统一帐户监督管理,建立严格的收支审批制度,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款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,街道财务的预决算要经区政府审批,并纳入区政府财政预算报告,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。